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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占中”期间,7名警察处置违法分子曾建超的事情,现在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让英武谈谈。这个事情本来就非常敏感,前几天刚因为朝鲜的事情,文章本删除了。
简单说几点,大家进行判断吧:
1.任何类似“占中”在任何国家都是非法的
“占中”就是“占领中环的非法集会”,,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非法的,警方都有权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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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焦点不是犯罪的问题,而是“双重标准”
在“占中”的近80天内,香港警察曾经承受违法“占道者”言语辱骂、肢体冲撞、尿液喷洒……
但是袭击警察的曾健超仅仅判5周并获得保释,而警察打人却被判两年且无法保释!
3.终审法官杜大卫就是纯粹的为英国效忠的人!
我们已经从香港东网报道中了解到:团体“保卫香港运动”当天下午(21日)在港铁湾仔站外、近庄士道的位置,发起声援支持7警运动,表示支持警察执法,严惩“占中”组织者……21日上午10时,7名警察身穿囚衣登上囚车,。香港警务处处长卢伟聪表示理解同事,对判决感到沮丧,警队内部也有筹款协助七名警察……
法官杜大卫宣传:控罪严重,不能判处缓刑。
可能很多人在问:为什么还是被判犯罪,还是不能保释?这名法官以及香港终审法官怎么那么牛?
因为这些终审法官都是外籍人士或者效忠大英帝国的人士,也就是说:虽然香港已经在1997年回归中国,但是维持香港社会的司法体系却没有根本上回归,还掌握在外籍人士及英国籍人士手中!
最为关键的是:这些终审法官职位在97年回归前被英国有意修改——成为“终生制”。
4.为什么这位终审法官要如此判决?
这个问题其实很好回答:,最终成为行政长官。
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问题的决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产生办法的决定》。
决定明确:从2017年开始,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普选时须组成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由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产生二至三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候选人均须获得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的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合资格选民均有行政长官选举权,依法从行政长官候选人中选出一名行政长官人选;行政长官人选经普选产生后,。
说白了,“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我们的原则,但是绝不允许哪些外国势力代言人能够通过选举成功上位多去最高香港治权,设置高门槛。
其实,这个完全针对的就是哪些“西方奴才”的一个决定。但是,哪些西方国家不“死心”,就通过“占中”这样的形式,企图误导民主参与进来,并企图通过这样的非法活动,。
5.!
以下图片来自于网络:
大家看看,,跟前是全球各自的记者在拍照。据@周小平指出:有英国、美国、德国、法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当然少不了外资资助的媒体!
真的是笑话,在中国的土地上,却由外籍终审法官直接“颠倒黑白”,将“占中”积极分子释放,还说可以选择“保释”,也可以拒绝“保释”。选择“保释”,当场保释;拒绝“保释”,就宣判“无罪释放”!
该出手出手吧!无所谓有西方势力背后捣乱了!或许,跳的越高,会摔得粉身碎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