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开展专项检查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发布关于对违法增建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等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依法加大查处力度,限期监督处理重点案件,及时揭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计划于2010年6月至11月对全国各地的卫生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的内容是:在卫生食品方面,主要包括非法添加药品、食品生产和委托生产等方面进行检查。在化妆品中,包括非法使用违禁物质和过度使用限制物质、生产、产品许可证审批合法性和包装材料、标签标识管理体系建设等。按时间划分,专项检查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集中检查分析总结四个阶段。

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从保障民生、保证产品质量的角度,加强对专项检验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提高对开展专项检验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根据当地实际,要制定可行的专项检验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分步实施检验任务,确保专项检查取得显著成效。省卫生局应当在六月十五日前将卫生食品和化妆品专项检查计划提交国家食品许可证部门。

通知强调,各地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加大对有不良记录的卫生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查处和处罚力度;纠正和监督实施监督检验中出现的问题;对隐患产品,暂停生产、销售,采取召回、信息通报等措施;发现违法行为的企业,首先采取责令停产、召回、封存产品等措施,然后依法严肃处理;违反刑法的,应当全部移送司法机关。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对重点案件进行监督处理,及时揭发。

同时,要加强专项检查和宣传,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鼓励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及时揭发违法企业和产品,及时报告专项检查的进展和成效;鼓励消费者和企业广泛参与,,及时开通和发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拓宽报道渠道,调动各方力量开展监督,不断推进专项检查,营造有利于卫生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专项检验深入实施的良好氛围。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加强专项检验信息提交的责任感,及时、准确、报告检验。在集中检验阶段,省级卫生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实行专项检验工作信息月报制度。每月十号以前,专项检查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将以重点病例、典型案件和疑难问题的电子版形式,向国家食品牌照局报告。同时,填写健康食品生产企业违法加设或特殊目的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加添专项检查月报。每月十、二十五日前,分别提交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违法案件处理情况和有关工作建议。重要的紧急信息随时被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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